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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办单位
淮安·中国淮扬菜美食文化节组委会
二、比赛时间
淮安·中国淮扬菜美食文化节期间, 9月28-29日。
三、比赛地点
市区里运河清江浦楼东段
四、比赛项目
400米直道竞速
五、组别设置
男子组、女子组、混合组(5男5女),鼓手、舵手性别不限。
六、参赛单位
各县(区)、市级机关单位、大中型企业、大中专院校、驻淮部队。
七、参加办法
1、各单位可报男子、女子、混合组龙舟队各二支。每支龙舟队限报16人,其中领队、教练各1人,运动员14人(含鼓手、舵手各一人,替补两人)。
2、每个队伍可打出本单位的旗帜及宣传标语。
3、参赛人员必须是经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,证明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有穿衣游泳100米以上的能力。
4、各代表队比赛的服装、颜色必须一致,上衣前面必须有单位名、背面印有明显的号码(1-14号)。
5、运动员必须办理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,各队伤、病、残等责任自负。
八、竞赛办法
1、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最新的《龙舟竞赛规则》。
2、比赛器材由大会提供,各队可自带符合龙舟竞赛规则规定的桨。
3、根据报名情况,每赛次四艇比赛,采用预、复、决赛决定名次。
4、预赛抽签分组在领队、教练、裁判长联席会议上进行。
5、各参赛龙舟队从起点出发后,必须自始至终严格按照自己的航道划行,从自己的航道到达终点,面对终点线悬挂自己航道的号码牌下通过终点。
八、录取名次
1、各组别录取前6名,给予奖励;
2、设“优秀组织奖”和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,评选办法另定。
九、报名
各单位按规定人数,做好组队工作,第一次报名请各参赛单位于8月15日前将报名表报送市体育局综合处(联系电话3182012。传真:3906279),大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安排训练。
十、经费
本次比赛各参赛单位的经费自理。
十一、本规程解释权属淮安市体育局。 |